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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陈岁欢等知青赴镇取包裹与商议搬离

作者:白星天竺 返回目录


    “岁欢,明天咱们有一天假不用上工,你要不要去镇子上?”

    躺到床上,秦菲问身边的陈岁欢。

    陈岁欢点头:“要去的,我出发之前寄了一些包裹过来,明天得去取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是,听说冬天这边可冷了,我爸妈给我备了两条厚被子,还有厚棉袄,都寄来了,估计已经到了。”高悦也道。

    秦菲笑着抬头,看陈岁欢另外一边躺着的高悦,说道:“那行,那明天咱们就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刘来男躺在三人身边,听着她们的话,不由得攥紧了拳头,然后发了一个身。

    以为是吵到她了,陈岁欢她们的声音都小了一些。

    “你们想不想搬出去住啊?我觉得知青点人太多了,最主要的是吃的不好。

    我在家里的时候,我爸我妈隔三差五就买块肉回来,现在不说隔三差五的吃,隔个七八天得见点荤吧!

    我可馋肉了,要是一两个月都吃不到一口肉,我肯定会馋疯的。”高悦想起刚刚吃饭的场景,皱眉揉了揉肚子。

    半斤肉,分两个盘子装,一人一筷子就不剩多少了,她刚刚都没吃饱。

    陈岁欢没说话,而是转头看向了身边的秦菲,秦菲也道:“我跟高悦的想法是一样的,我也想搬出去住。”

    “光咱们三个想还不行,明天可以去问问男知青那边,问问他们想不想也搬出去住。

    咱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,就三个女生搬出去住,这是很危险的。”陈岁欢考虑的就比较多了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每个村子都有些地痞流氓什么的,即便她力气比较大,但是她们三个人,总有落单的时候,出去住太不安全了。

    “那行,明天正好也问问男知青他们,要是他们也愿意搬出去,咱们最好住在一起。”秦菲也觉得陈岁欢担心的很对,想了一下说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轮到男知青那边做饭,陈岁欢他们醒来的时候,上工的铃声刚响。

    看到他们出来郭兰道:“你们的粮食大队那边一大早就已经送过来了,一人五十斤粗粮,都跟我们的放到了一起。

    早上也做了你们的饭,你们今天不用上工可以收拾休息一下,我们就先走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,就风风火火的跟其他老知青一起离开了。

    新知青们凑到一起吃了饭,吃饭的时候,徐涛李长旭他们还问陈岁欢去不去镇子上。

    “去,只是咱们怎么去?走着吗?”秦菲问。

    任才英笑了:“我一早就打听好了,村子里每三天就会聚集去镇上一次,可以做马车。”

    胜利公社非常的大,人也多,一共有八个大队,他们胜利大队属于一队。

    因为人多地多,所以胜利大队还是很富足的,公社里不但有好几头牛,马也有一匹。

    听到不用走着去,陈岁欢松了一口气,其实走着也没什么的,主要的是回来,他们可都有不少包裹。

    要是背着回来,可是要累死个人了。

    来的新知青里,除了刘来男都要去镇上,因此他们走的时候,刘来男的脸色非常的不好。

    去往村边的路上,高悦突然说道:“刘来男的全部家当,好像就那么一个小包裹,这里的冬天那么冷,她怎么撑过去啊?”

    刘来男好像就背了一个小包裹,里面除了有些破旧的铺盖和被子之外,就只有两件满是补丁的衣服,连鞋子都没有一双。

    那两件衣服还都是单薄的长衫,这个时候是没什么问题的,但是再过两个月,就靠这两件衣服,她非得被冻死不可。

    陈岁欢没有说话,新来的知青一共十个人,除了她们四个,其他都是男知青。

    他们四个,秦菲和高悦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,都是被父母疼爱着长大的女孩。

    刘来男,光这个名字就能知道,她以前在家里是怎样生活的。

    陈岁欢闻言,想了一下道:“还有两个月呢,先看看她每天能挣多少工分吧,如果挣得多,应该能买一件棉衣。

    如果到时候她真的挺不下来,我们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。”

    刘来男这个人有些小家子气,还特别喜欢占小便宜,而且还有些作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要是一个劲的接济她,没准以后会养大她的胃口,救命可以,但是却不能一直帮。

    秦菲撇撇嘴:“我就烦她,一路上喋喋不休,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,矫情的不行。”

    这话陈岁欢和高悦倒是很赞同。

    就这样聊着天,陈岁欢他们很快就到了村子口,这是去往镇子上的唯一道路,马车肯定会经过这里。

    还没等一会,他们就听到了马脖子上的铃铛声,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五六十岁的大爷,正抽着旱烟,驾着马车往他们这边来。

    马车前沿很宽敞,坐了一个老大爷,老大爷边上,还有一个挺拔的身影。

    陈岁欢忽然感觉这道身影有些眼熟,离得近了,陈岁欢才看出这是陆兴言。

    陆兴言也看到了陈岁欢,冲她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驾车的老大爷停下马车,笑问:“你们是这次新来的知青吧?这是要上镇子上吗?”

    陈岁欢她们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老大爷就直接了当的道:“要是要坐马车的话,就一个人两分钱。”

    这马不是私人的,而是公社的,来来往往带人赚的钱,到最后也都会交给公社。

    任才英一开始就把这种事情告诉他们了,因此他们手里都攥了钱,听老大爷说,就把钱交给他了。

    知青们上车,马车就挤得满满当当了。

    马车上的妇女大娘们,都用好奇的目光,打量着这群来自城市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其中一位妇女哎呀一声,:“你们知青真是好看,不管男的女的都是细皮嫩肉的,看来城里的伙食就是养人。”

    另一位妇女也跟着附和:“可不是嘛,看看你们这些知青小姑娘,长得这么标致,真是让人羡慕。”

    “等你们上工了,可不得把村子里的大姑娘小伙子给迷住了。”

    这些妇女们的目光非常直白,一个劲的往他们身上瞅,知青们都被他们瞅的浑身不自在。
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皮肤有些黑微胖的妇女,忽然笑着推了推身边坐着的一位精神妇女:“嫂子,你看这三位女知青好不好看?给你们家三儿当媳妇怎么样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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